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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每年都要申報嗎

法律3.17W
個人所得税每年都要申報嗎
個人所得税每年都要申報嗎
對於個人所得税,有一個“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税人,在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要求,但不是重複申報,好比企業所得税的年報(年度彙算清繳),目的是對一個會計年度的涉税核算進行自查自糾,在每個月都足額申報繳納的情況下,這個“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再次申報,申報金額為零,申報過程中有已繳税額的扣減項。按照國家税務總局《個人所得税自行納税申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税人,在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申報這個規定,本來即是向税務機關做一個“彙總”,讓税務機關知道你現已準時按月交納了個税。當然,年入12萬自己申報也具備查遺補漏的效果,假定你少繳了,那你就要補繳;假如你多繳了,那你也能夠退税、抵税。這樣,不僅減少了交税人逃税的危險,也避免了交税人多繳税的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