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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和相鄰關係

法律2.96W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和相鄰關係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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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與相鄰關係區別有哪些

(一)、所有權的概念及特徵

所有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絕對性

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係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2、相對排他性

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相對相鄰權來説就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對所有權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完全性

所有權是所有權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是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

4、永久性

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之間不能約定所有權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