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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離婚應該要如何蒐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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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離婚應該要如何蒐集證據
分居離婚應該要如何蒐集證據
1、訴訟離婚關於分居的證據:附近居民、工作同事等的證人證言,夫妻中的一方另外住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的收件和快遞地址、夫妻雙方的通信微信、QQ郵件聊天記錄等,都可以證明夫妻雙方已經分居的事實,或者是雙方簽訂的分居協議。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