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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會中止執行嗎

法律3.24W
民事再審會中止執行嗎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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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申請是否中止執行

不是的,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停止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
(一)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和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向原審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和公民之間的案件大多為勞動爭議、損害賠償、婚姻家庭、民間借貸、鄰里糾紛等案件,一般爭議標的額不大,法律關係簡單,甚至訴訟標的額小於到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費用。
(二)上述案件當事人選擇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原審法院經審查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應依法受理。
原審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後,按照當事人是否選擇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對案件進行第一次分流。當事人選擇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的,原審法院應審查申請再審的主體、事由、期間等是否符合法定條件以及申請再審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上述案件當事人選擇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經原審法院釋明,當事人同意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的,原審法院應依法受理;當事人堅持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原審法院應在一個月內將當事人申請再審材料、案件卷宗和釋明情況一併報送上一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