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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中止執行原判決嗎

法律3.32W
再審中止執行原判決嗎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再審期間是否中止執行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不停止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法院決定再審,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判刑罰而致刑期屆滿的,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必要時,可以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對行政案件提出申請再審的,原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法院決定再審的,原判決的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