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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安排工作期間(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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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安排工作期間(2月3日
靈活安排工作期間(2月3日-2月9日)如何支付工資
靈活安排工作期間(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資的方式是勞動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間工作的(包括到單位工作和在家上班),用人單位應按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勞動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安排補休或按照不低於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律依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