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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補償

法律2.09W
企業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補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是什麼,有補償嗎
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回答為《勞動》第十四條規定:“,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種:

1、員工有犯罪行為,被追究違約責任的。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員工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通知後人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