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調解書第一次償還期限到

法律2.23W
調解書第一次償還期限到
第一次起訴離婚一般怎麼調解

法院調解可以依當事人的申請開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可以進行調解。


法院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託代理人蔘加調解。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託代理人簽名。


離婚案件當事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


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法院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法院調解根據開庭審理的方式和步驟進行。


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節書。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


法定代理人與對方達成協議藥酒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製作判決書。


對於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不製作調解書:


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2、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


3、能夠及時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