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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除兼職勞動合同

法律1.44W
怎樣解除兼職勞動合同
怎樣解除兼職勞動合同
一、解除兼職勞動合同:
1、勞動者的兼職行為經用人單位提出,勞動者拒不改正。如果用人單位已經對勞動者的兼職行為提出了意見,要求該期限內提交停止兼職工作的證明,如果員工未能在限期內改正,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要保留好“向員工提出改正”的證據。
2、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兼職”行為屬於用人單位禁止的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明確限制員工的兼職行為屬於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如果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以此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遵循的法律是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款。當然,用人單位依據此款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企業的規章制度是經過民主程序制定並向員工公示的。
二、風險提示: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單位在挖人或者招聘員工時需注意審查員工是否與其他企業存在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