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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核定情況表

法律2.62W
公司設立核定情況表
員工辭職在一定情況下需要賠償公司損失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係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後人事關係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後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一直以來,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説,他們可能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會發生一些錯誤,畢竟沒有什麼簽訂勞動合同的經驗,所以首先了解一下勞動合同的範本,基本上包括哪些內容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這裏都給大家完整列舉了以下具體的範圍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