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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和除斥期間

法律1.43W
訴訟時效期間和除斥期間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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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區別

訴訟時效針對的是請求權,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怠於履行請求權,在期間完成後,其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權利歸於消滅的制度,但這個民事權利不歸於消滅。訴訟時效在訴訟上的體現是指一個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債務人,一旦債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那麼法院就要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公力救濟,即訴訟或仲裁的方式上,債權人的勝訴權消滅了,但是實體權仍存在,如果債務人願意履行,債權人是有權受領給付的。除斥期間針對的是形成權,指的是某種權利的存續期間,典型為撤銷權。一旦過期,這個權利就消滅了。如合同撤銷權為一年,過期這個權利就消滅了。打個不恰當的比喻,比如欠錢,訴訟時效屆滿就是喪失請求法院保護的權利,但這個債權還是存在的。但是除斥期間就意味着這個債權都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