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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屬於僱傭關係嗎

法律2.55W
試用期屬於僱傭關係嗎
試用期屬於僱傭關係嗎
試用期屬於勞動關係,不屬於僱傭關係。《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是規定在勞動合同裏面的,屬於勞動關係,不屬於僱傭關係,畢竟勞動關係是管理與被管理的,僱傭關係是平等的,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不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