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殘疾賠償金20年後可以主張嗎

法律2.7W
殘疾賠償金20年後可以主張嗎
殘疾賠償金20年後還能主張嗎
殘疾賠償金的具體數額應當在傷殘等級評定之日就已被固定下來。另外根據《解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定殘後計算得出的殘疾賠償金,必須一次性給付。一次性給付,可以即時確定這一賠償法律關係。受害人定殘後出現因非交通事故損害原因死亡情況時,就不應該屬於賠償時需要考慮的因素。《解釋》同時規定,權利人在20年期滿後,有再次起訴的權利。目的是消除20年標準賠償期限的不利因素,並未規定受害人定殘之日起20年內死亡的,已支付殘疾賠償金應予退回。一次性給付實質就是 “定額化賠償”,是從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