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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法律3.11W
離婚協議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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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啊

  離婚有兩種方式,流程各不相同。
  第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並且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協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雙方本人親自去民政局辦理,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辦理,辦理離婚手續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立案,之後等法庭調解,調解不成開庭審判,並出具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