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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死去的人的土地如何繼承

法律3.08W
農村死去的人的土地如何繼承
農村死去的人的土地如何繼承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繼承的財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而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有,被繼承人享有的只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被繼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權,是能繼承的。繼承人可以繼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他的地上物,這部分屬於被繼承人的合法個人財產,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如果繼承人想繼續使用宅基地,那麼應當到村集體進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審批合格後,辦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然後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這裏要提醒大家,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申請人必須是本村農業户口的才可以,外村的以及城鎮户口的人,都不能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同理,外地人或者城鎮户口的人到農村購買房屋,都是無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