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沒有辦離職手續是否能拒開離職證明

法律2.94W
沒有辦離職手續是否能拒開離職證明
沒有辦離職手續是否能拒開離職證明
1、沒有什麼情況是企業可以拒絕開離職證明的,企業是有義務給員工開離職證明的。若公司不開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因不開離職證明造成勞動者損失的,需要賠償損失。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關係後的權利與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5)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