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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開離職證明

法律2.13W
拒開離職證明
辭職不到一個月就離職,單位拒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辭職不到一個月就離職,單位拒開離職證明屬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持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離職的相關手續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