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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不籤勞動合同

法律2.72W
民營企業不籤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民營企業仍然較多如何避免

第一,健全勞動標準體系。要加快制定新的勞動標準,進一步健全有利於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勞動標準體系。同時,要落實好現行的各項勞動標準,重點是要加強勞動定額標準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特殊工時管理規定,依法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促進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加強人文關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建設,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二,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今後一個時期,要根據我國勞動關係工作新形勢,以實現勞動合同制度全覆蓋為重點加快完善職工權益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法配套法規和政策,依法健全完善勞務派遣制度、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和企業裁員機制;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重點加快完善利益共享機制,不斷擴大集體協商覆蓋範圍,積極穩妥推進行業性、區域性協商,促進企業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同步增加職工工資;以健全政府、工會和企業組織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為重點加快完善社會協商機制,進一步加強三方機制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完善三方機制職能,充分發揮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係領域重大問題的獨特作用,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


第三,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要完善和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制度,健全違法行為預警防控機制,建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等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組織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和專項整治,及時有效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案件。要實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及時加強和改進監察執法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監察執法的效率。要充實勞動保障監察力量,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為有效開展監察執法提供必要的裝備和經費保障。


第四,加強爭議調解仲裁。要完善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在充分發揮調解的基礎性、前端性作用的同時,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努力做到仲裁終結。要暢通投訴渠道,搞好裁審銜接,合理配置力量,加強相互協作,形成各級仲裁機構與司法機關的聯動機制,及時公正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要健全集體爭議調處機制,加強基層社區和企業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爭議調解仲裁的組織程序和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