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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

為指導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管理信用評級工作,規範信用評級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信用評級執業行為,促進信用評級業的健康發展,現就信用評級管理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頒佈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文       號:銀髮[2006]95號

頒佈時間:2006-03-29

實施時間:2006-03-29

時 效  性:已被修改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市中心支行:

為指導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管理信用評級工作,規範信用評級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信用評級執業行為,促進信用評級業的健康發展,現就信用評級管理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本指導意見適用於中國人民銀行對信用評級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從事金融產品信用評級、借款企業信用評級、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業務的管理和指導。

二、信用評級機構應擁有相當的有一定經驗的金融、會計、證券、投資、評估等專業知識的專業評估人員。

三、信用評級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税務管理部門核發的《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並出示副本原件;

(二)公司章程;

(三)註冊資本驗資報告複印件並出示原件;

(四)信用評級工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五)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六)經物價部門核定或備案的收費標準;

(七)辦公場所及組織機構的設置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指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明覆印件、簡歷及有關資料。

四、信用評級機構應具備以下信用評級工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一)信用評級程序細則;

(二)信用評級方法規則;

(三)專業評估人員執業規範;

(四)信用評級報告準則;

(五)信用評級工作實地調查制度;

(六)信用評級評審委員會管理制度;

(七)跟蹤評級及複評制度;

(八)防火牆制度、迴避制度等避免利益衝突的相關制度;

(九)業務信息保密制度;

(十)違約率檢驗制度;

(十一)信用評級結果公示制度。

五、從事信用評級業務的信用評級機構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開展信用評級業務;

(二)根據獨立、公正、客觀、科學的原則設定信用評級方法體系,採用宏觀與微觀、動態與靜態、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科學分析方法,確定被評對象的信用等級;

(三)嚴格依據公開的評級方法和程序,獨立地開展信用評級工作,保證評級的公正性、一致性、完整性,信用評級結果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影響;

(四)信用評級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被評對象有利益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信用評級機構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政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對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的要求(見附件),在對債務人主體的財務狀況、風險管理、經營能力、盈利能力等整體信用狀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債務的違約可能性及清償程度進行綜合判斷,並以簡單、直觀的符號表示信用等級。

七、信用評級機構應遵循以下信用評級程序:

(一)被評對象與信用評級機構當事雙方簽訂評級合同,支付評估費。

(二)被評對象按合同規定向信用評級機構提供所需的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報表。

(三)信用評級機構收到被評對象提供的資料、報表後,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按有關規定進行詳細審核,並就被評對象經營及財務狀況組織現場調查和訪談。

(四)信用評級機構綜合蒐集到的與被評對象有關的信息資料,經加工分析後提出信用評級報告書。

(五)信用評級機構召開內部信用評級評審委員會,評定等級。

(六)如被評對象有充分理由認為評級結果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信用評級機構提出複評申請並提供補充資料,複評次數僅限一次;首次評級後,信用評級機構應將評級結果書面告知被評對象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七)擬發行債券的信用評級結果由債券發行人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國內有關媒體上公告。借款企業和擔保機構信用評級結果,由信用評級機構在企業自願的原則下,將其信用等級在國內有關媒體上公告。

(八)信用評級機構在債券存續期和企業信用等級有效期內,應進行跟蹤評級。跟蹤評級結果與公告結果不一致的,由信用評級機構及時通知被評對象。信用評級機構應將變更後的債券信用等級在指定媒體上向社會公佈並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變更後的借款企業信用等級和擔保機構信用等級,信用評級機構除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外,還應在企業自願的原則下,將其信用等級在國內有關媒體上公告。

八、信用評級機構及其評估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有虛假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文件、資料;

(二)對本機構的股東及有利益關係者進行評級;

(三)同被評對象合謀篡改評級資料從而歪曲評級結果;

(四)以承諾、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承諾高等級、壓價競爭、詆譭同行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業務,進行惡性競爭;

(五)未經被評對象的同意將有關評級資料和信息向社會公佈或泄露他人,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為委託人提供擔保;

(七)高級管理人員從事與信用評級業務有利益衝突的兼職業務;

(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九、信用評級機構應就評級資料建立數據庫並進行永久保存。

十、信用評級機構應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信用評級機構統計報表、信用評級報告全文、跟蹤評級安排及跟蹤評級報告等材料。

十一、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以違約率為核心考核指標的檢驗體系,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質量進行驗證,並向社會公示評級違約結果。

信用評級機構應按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違約率統計所需的信息,包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貸款卡號等。

十二、對信用評級機構不遵守評級程序、惡性競爭、評級詐騙、以級定價或以價定級等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將向社會公開披露,並中止違規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支行將本指導意見轉發給轄區內信用評級機構、人民銀行各地(市)中心支行和各金融機構,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轄區內信用評級機構遵照執行。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總行報告。

附件: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

中國人民銀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

一、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產品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

(一)對金融產品發行主體評級應主要考察以下要素:宏觀經濟和政策環境,行業及區域經濟環境,企業自身素質,包括公司產權狀況、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經營狀況、財務質量、抗風險能力等。對金融機構債券發行人進行資信評估還應結合行業特點,考慮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等要素。

(二)對金融產品評級應包括以下要素: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的概況、可行性、主要風險、盈利及現金流預測評價、償債保障措施等。

(三)信用等級的劃分、符號及含義:

1.銀行間債券市場長期債券信用等級劃分為三等九級,符號表示分別為:AAA、AA、A、BBB、BB、B、CCC、CC、C。等級含義如下:

AAA級: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

AA級: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不大,違約風險很低。

A級:償還債務能力較強,較易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較低。

BBB級:償還債務能力一般,受不利經濟環境影響較大,違約風險一般。

BB級:償還債務能力較弱,受不利經濟環境影響很大,有較高違約風險。

B級:償還債務的能力較大地依賴於良好的經濟環境,違約風險很高。

CCC級: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度依賴於良好的經濟環境,違約風險極高。

CC級:在破產或重組時可獲得保護較小,基本不能保證償還債務。

C級:不能償還債務。

除AAA級,CCC級以下等級外,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於本等級。

2.銀行間債券市場短期債券信用等級劃分為四等六級,符號表示分別為:A-1、A-2、A-3、B、C、D。等級含義如下:

A-1級:為最高級短期債券,其還本付息能力最強,安全性最高。

A-2級:還本付息能力較強,安全性較高。

A-3級:還本付息能力一般,安全性易受不良環境變化的影響。

B級:還本付息能力較低,有一定的違約風險。

C級:還本付息能力很低,違約風險較高。

D級:不能按期還本付息。

每一個信用等級均不進行微調。

二、借款企業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

(一)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應主要考察以下方面內容:

1.企業素質:包括法人代表素質、員工素質、管理素質、發展潛力等;

2.經營能力:包括銷售收入增長率、流動資產週轉次數、應收賬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等;

3.獲利能力:包括資本金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銷售利潤率、總資產利潤率等;

4.償債能力: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流等;

5.履約情況:包括貸款到期償還率、貸款利息償還率等;

6.發展前景:包括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產業政策對企業的影響;行業特徵、市場需求對企業的影響;企業成長性和抗風險能力等。

(二)借款企業信用等級應按不同行業分別制定評定標準。

(三)借款企業信用等級分三等九級,即:AAA、AA、A、BBB、BB、B、CCC、CC、C。等級含義如下:

AAA級:短期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不確定因素對經營與發展的影響最小。

AA級:短期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很強;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不確定因素對經營與發展的影響很小。

A級:短期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的償還能力較強;企業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未來經營與發展易受企業內外部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會產生波動。

BBB級:短期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償還能力一般,目前對本息的保障尚屬適當;企業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未來經營與發展受企業內外部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會有較大波動,約定的條件可能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

BB級:短期債務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償還能力較弱;企業經營與發展狀況不佳,支付能力不穩定,有一定風險。

B級:短期債務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償還能力較差;受內外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企業經營較困難,支付能力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風險較大。

CCC級:短期債務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償還能力很差;受內外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企業經營困難,支付能力很困難,風險很大。

CC級:短期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嚴重不足;經營狀況差,促使企業經營及發展走向良性循環狀態的內外部因素很少,風險極大。

C級:短期債務支付困難,長期債務償還能力極差;企業經營狀況一直不好,基本處於惡性循環狀態,促使企業經營及發展走向良性循環狀態的內外部因素極少,企業瀕臨破產。

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於本等級,但不包括AAA+。

三、擔保機構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

(一)信用評級機構對擔保機構進行信用評級應主要考察以下方面內容:

1.經營環境:主要包括宏觀和地區經濟環境、行業環境、監管與政策、政府支持等;

2.管理風險:主要包括管理層、專業人員等人力資本、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管理和運營體制;

3.擔保風險管理:包括擔保政策、策略與原則,擔保業務的風險管理制度、程序,實際運作情況;

4.擔保資產質量:包括擔保資產信用風險、集中程度、關聯擔保風險,並根據各方面的情況對未來的擔保風險進行預測;

5.擔保資本來源與擔保資金運作風險:包括擔保資本補償與增長機制、擔保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

6.償債能力與資本充足性: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貨幣資本充足率、流動性等。

(二)擔保機構信用等級的設置採用三等九級。符號表示分別為:AAA、AA、A、BBB、BB、B、CCC、CC、C。等級含義如下:

AAA級:代償能力最強,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極強,風險最小。

AA級:代償能力很強,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很強,風險很小。

A級:代償能力較強,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較強,儘管有時會受經營環境和其他內外部條件變化的影響,但是風險小。

BBB級:有一定的代償能力,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一般,易受經營環境和其他內外部條件變化的影響,風險較小。

BB級:代償能力較弱,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較弱,有一定風險。

B級:代償能力較差,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弱,有較大風險。

CCC級:代償能力很差,在經營、管理、抵禦風險等方面存在問題,有很大風險。

CC級:代償能力極差,在經營、管理、抵禦風險等方面有嚴重問題,風險極大。

C級:瀕臨破產,沒有代償債務能力。

除CCC級以下等級外,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於本等級,但不包括AA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