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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煙草機械公司章程

中國煙草機械公司章程

中國煙草機械公司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國家關於中國煙草總公司下屬二級公司建制原則制定中國煙草機械公司章程。
中國煙草機械公司章程是由國家煙草專賣局於1992年6月19日發佈的。

頒佈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文       號:中煙辦[1992]第2號

頒佈時間:1992-06-19

實施時間:1992-06-19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國家關於中國煙草總公司下屬二級公司建制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中國煙草機械公司(以下簡稱煙機公司)。英譯名:CHINA TOBACCO MACHINARY CORPORATION,縮寫CTMC

第三條 公司住址:北京市宣武區虎坊路11號。

第四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範圍,經中國煙草總公司授權,煙機公司負責對煙草機械生產、銷售、進出口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實行集中統一經營管理。

第五條 公司宗旨: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在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國煙草總公司的領導下,對我國煙草機械工業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煙草機械工業的健康發展,為煙草行業的發展提供優良的裝備和良好的服務。

第六條 註冊資金為人民幣200萬元,由中國煙草總公司撥給。

第七條 公司性質和隸屬關係:煙機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技、工、貿經濟實體,受中國煙草總公司領導。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根據煙草行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要,合理安排煙草機械工業生產佈局,編制煙草工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 經營範圍

一、組織煙草機械成套設備、單機和零配件的生產,統購包銷,專營煙草機械整機及其配件,開拓國內外煙草機械市場。

二、負責煙草機械的進口審查,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組織同國外的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三、負責組織安排煙草機械成套設備、單機及零配件的出口及煙草機械的技術轉讓。

四、負責煙草行業設備動力的維修,更新改造,組織技術培訓,檢查評優,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強設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煙草機械設備選型和新產品開發,制定煙草機械技術標準。

六、開展技術服務,提供技術諮詢和市場信息,組織技術交流活動。

七、在充分發揮煙草行業生產能力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橫向聯合,利用國防工業、機械工業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開發生產煙草機械,促進我國煙草機械工業的發展。

八、開拓其它與經營業務相關的聯合。

第十條 經營方式: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章 組織機構、人員

第十一條 煙機公司是中國煙草總公司直屬二級公司,副局級單位,受中國煙草總公司領導。

第十二條 煙機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經理是法人代表,全面管理、統一領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 煙機公司設經理1人,副經理1至2人。副經理分工管理有關業務,對經理負責。經理、副經理由中國煙草總公司任免。

第十四條 根據精簡、效能和統一的原則,煙機公司下設綜合計劃、引進技術、設備管理等處室,分管各項業務工作。煙機公司定員三十人。

第十五條 煙機公司處長、副處長及處以下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處長、副處長由經理聘任,處以下人員由處長聘任。經中國煙草總公司確認約定聘認,有重要原因可提前解除或延長聘期。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六條 煙機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經營。

第十七條 煙機公司加強對煙機生產經營的管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性能,格守信約,全面履約。

第十八條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根據國家和煙草行業的規定製定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加強經營管理,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並接受中國煙草總公司和北京市税務部門的監督。

第十九條 煙機公司執行國家和中國煙草總公司規定的勞動用工制度和勞動工資制度,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崗位責任制,按政策處理好國家、企業、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

第二十條 煙機公司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按經營服務項目收取經銷費、手續費、服務費、諮詢費和技術轉讓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作規定的其它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本章程條款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牴觸的地方,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可隨着公司業務發展而進行修改和補充。其修改、補充權及解釋權屬煙機公司。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中國煙草總公司批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業登記註冊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隨公司停業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