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引發火災,樓上住户損失誰來賠?
重慶五中院:優勢證據推定燈箱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劉洋 鞠劼 陳麗英
樓下旅店突起火災殃及樓上住户,消防隊未能查明起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近日,該案經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後,依法判決户外廣告燈箱的管理者閆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45400元。
原告龔某、薛某所有的房屋位於閆某經營的旅店樓上。閆某在與龔某、薛某相鄰的外牆上懸掛了一廣告燈箱。2020年8月6日至8日,閆某的旅店因故關門歇業。6日17時許,南岸區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閆某經營的旅店發生火災,消防救援支隊立即組織人員趕往現場滅火。
經查,此次火災對旅店樓上共5層樓的住户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未造成人員傷亡。2020年10月19日,南岸區消防救援支隊作出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部位為閆某所懸掛的廣告燈箱的右側背部,但起火原因尚不明確。
2022年3月16日,因多次協商賠償事宜不成,龔某、薛某將閆某訴至法院,請求閆某賠償二人因火災造成的各項損失1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閆某作為旅店的經營者以及廣告牌的所有者和管理人,對經營場所及附屬設施設備負有消防安全義務和管理保障義務,應當合理安全使用其室內外的用電設施設備,及時發現、排除潛在的安全隱患,並自覺遵守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本案中,閆某雖提交了證據擬證明事發當天已關門歇業,但不能證明其已切斷了廣告牌的電源,本次火災起火部位位於旅店廣告牌右側背部,廣告牌背部安裝有燈管、電線等設備,屬於可能引發火災的因素。
庭審中,閆某舉示的證據無法證明事發當天案涉廣告牌已切斷電源,再結合起火部位是廣告牌右側背部等因素,根據優勢證據規則,本次火災起火原因系廣告牌通電電器設備故障引發,具有高度蓋然性,應由閆某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經鑑定,龔某、薛某的經濟損失為45400元,一審法院遂判決閆某賠償龔某、薛某因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45400元。閆某不服,上訴至重慶五中院。二審法院審理後,依法駁回閆某的上訴。
-
出售唯一住房幫助女兒女婿籌集賠款
北京石景山區法院:雙方成立民間借貸關係,借款應返還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向煦邢星父母不惜出售唯一住房幫助女兒女婿籌集賠款,然而女兒女婿約定用來償還的房屋卻不能過户,父母能否要求返還本金和利息呢?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最終判決王丙夫...
-
僅憑社保繳納記錄,能否證明勞動關係?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劉峯交納社會保險記錄是判斷用人單位和員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重要參考依據,但僅憑社保交納記錄,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還需對當事人交納社保的目的進行判斷以排除是否掛靠代繳社保。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以掛靠...
-
房產拆遷律師——沒有被安置人身份,可以基於繼承關係取得宅基地拆遷利益嗎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賈某姬、賈某林、賈某言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依法分割A號宅院的拆遷款,賈某鄭、餘某歡分別向賈某姬、賈某林、賈某言每人支付1979007元(計算方法:1.區位...
-
業主違停遭物業鎖車,車輛損壞之責如何劃分?
淮南田家庵區法院:物業公司行為超出管理權限,應承擔八成賠償責任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周瑞平劉克永業主的車位被佔,就把自己的車輛臨時停在小區廣場出入口,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經電話通知,業主仍不挪車,物業便用鎖車器鎖住車輪,導致車輛受損。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