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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拿這個書面文件

 職工發生工傷,首先的是治療,簡單的工傷,一般不會治療太久,出院後,就要及時地申請工傷認定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停地給你説好話,説是叫你放心,公司是會幫你申請工傷認定的,那麼,你就給一個月時間用人單位去認定,如果在你受傷後超過一個月之後,你就要時刻防着用人單位是不是給你灌迷魂湯了,俗話説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拿這個書面文件

  崔某來自廣東省高州市,於2022年9月5日進入惠州市龍門縣一處建築工地上做木工,2022年11月13日早上八點三十分左右,他站在鋼架上平整樑底模板時,不慎踩偏身體失去平衡,墜下後翻掛在鋼架上,導致右側部受傷,後由木工班組長開車送到龍門縣人民醫院門診治療,花了幾百元就回來了,診斷為右側第9第11肋骨骨折

  傷情穩定後,要求公司去申請工傷認定,公司和他一起去申請了,去了幾次,每次不是缺這個材料就是缺那個材料,反正就是不成功。春節過後再催公司去辦,公司叫寄材料到廣州的公司所在地蓋章,但是公司老闆不願意蓋章,這時候,崔某才有所發覺,公司以前跟他去幾次申請工傷認定,只不過是在他面前表演而已,公司真正的意圖並不是想幫他申請工傷認定。

  時間來到了2023年9月份,崔某也知道工傷認定的有效期是一年,再像以前那樣等下去,工傷認定就要過期了,通過網上查找律師,聯繫到了筆者。筆者對他説,傷痛是在你身上,這個時間,確實要重視了,不要再相信公司的騙人鬼話了。於是他便委託筆者代理了他的工傷賠償案件。

  接受委託後,筆者着手為他做好工傷認定申請材料,終於在2023年9月26日成功提交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並且叫人社局現場出具了一份《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拿到那個決定書,心裏終於踏實,不會再擔心過期了。

律師評析:《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通知參加工傷保險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參加工傷保險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該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向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通過上文,如果員工發生工傷後,無論公司怎麼甜言蜜語,你都要咬定一個時間點,就是在發生工傷後一年之內一定要去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