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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麼樣的?

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麼樣的?

事故發生後,主要確定事故發生的時間,情況,地點等,確定事故的責任問題,一般,事故責任的認定都需要專門的調查小組來進行,本站就交通事故的歸責問題做出簡要講解。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1、輕微事故,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

1、輕微事故5日;

2、一般事故15日;

3、重、特大事故20日;

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三)不服認定書的重新認定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後,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佈。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所以,以交通事故為例,一般的事故歸責都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由有關部門來認定判斷,然後再談到歸責的問題,所以,如果你遇到類似的問題,先不着急,等待相關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然後再找律師協商解決,畢竟自己不是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有了律師的幫助,能夠保證你在法律上獲得援助。

標籤:歸責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