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隨着經濟的發展,車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越來越高。很多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會非常慌亂,有時還會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下面讓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交通事故處理步驟,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特規定如下事故處理流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信大家看了之後也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了。小編提醒,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一定要擺放危險標誌,避免再次發生事故。還有,大家一定要注意對現場的保護,為交通事故的索賠做準備。小編就介紹到這裏了,詳情請諮詢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