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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親歷交通事故的發生,有時候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對於缺乏應對交通事故基本知識的人來説,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恐怕會手足無措。簡單交通事故處理相對簡單一些,那麼,遇到較為重大的情況,可能就要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了。那麼,交通事故處理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讓本站的編輯來告訴你。

一、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特別重要,它是今後調解和訴訟的重要依據。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根據責任大小有哪些分類呢?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分類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 》是確定事故當事人責任大小的法定依據。在該文件中,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作出當事人應承擔責任的類型。

3、交通事故協商解決賠償

交通事故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交通事故辦案人員進行賠償調解,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參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經過上面的環節,一般輕微事故都能自行或在交管部門調解下順利解決。如果此時無法達成協議,那麼很可能需要通過訴訟手段最終解決問題。當然,訴訟中仍然有機會自行和解,或者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以下,我們就開始説説如何把握好訴訟環節,爭取到更有利的賠償數額。

二、起訴前的準備

1、蒐集證據和其它材料

訴前的準備工作必須做好,稍有疏忽可能會導致訴訟中時間、金錢的浪費,甚至前功盡棄。調查肇事車輛的登記狀況。其中必須搞清該肇事車輛的權屬情況。權屬搞不清容易造成“告錯人”的尷尬局面。

除了調查肇事車輛的登記狀況意外,還應該將自己的車輛損失維修費用、受傷後的醫療單據等蒐集齊全。

2、 準備訴訟文書

準備訴訟文書是很重要的訴前準備工作。起訴狀中除了要註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載明案由、訴訟請求和基本事實依據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確定管轄法院了。按照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和其它法律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參見:《民事訴訟法》)。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那麼我們如何選擇呢?應該以便利為原則,選擇離自己住所較近的法院起訴。

3、起訴狀中對訴訟請求還存在一個數額計算問題。以人身損害賠償為例,可以要求賠償的項目如下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對於交通事故處理起訴需要的材料,本文的介紹還是比較詳細的,認真閲讀本文,那麼在自己或者親朋好友遇到交通事故需要進行訴訟時,我們就應該能夠沉着應對,儘可能的做好充分的準備,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韶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