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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險事故處理步驟是怎樣的

一、交通保險事故處理步驟是怎樣的

交通保險事故處理步驟是怎樣的

1、如果屬於交管局規定的29種當事人自行解決的之一,即可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對於不適用29種自行解決事故或者責任無法明確的事故,應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門,保護好現場並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2、協助保險公司對車輛查勘、照相、定損。

3、備齊必要的單證,及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必須攜帶的單證包括: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保險單正本、報案人身份證原件、事故中駕車司機駕駛證、事故車輛行駛證、非被保險人本人報案的應攜帶委託書和被保險人身份證等。

4、保險公司結案後,儘快領取賠款。領取時要攜帶被保險人及取款人身份證。

二、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哪些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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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需要出示的相關證明

1、交通費用,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出租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2、營養費用,需要做傷殘鑑定,可以適當賠償點營養費用

3、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税單(如果退休了,沒誤工費用)

4、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方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來的。

5、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放的證明。

6、醫藥費用:醫院的發票扣除不屬於醫保範圍及不合理的用藥,(進口藥費基本都被剔除)

7、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鑑定.

不管是怎樣的事故,其實索賠、理賠一般都是最後的環節了。在此之前需要先對交通保險事故作出相應的處理,確定責任人以及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比例是多少。而在實際索賠的時候,當事人也要提供相應的賠償憑證才行,而不能隨意亂讓賠償。

標籤:事故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