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試用期期間懷孕可以被辭退嗎?

一、試用期期間懷孕可以被辭退嗎

試用期期間懷孕可以被辭退嗎?

試用期懷孕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是公司需要提供該員工未通過試用期考核以及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可以予以辭退。

這種辭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沒有經濟補償金。但是企業必須證明員工確實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這個要求是對所有員工的統一要求,對於試用期內懷孕的女職工也不例外。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宜公開,並以書面形式送達離職通知書給員工,通知其前來辦理交接工作以及離職手續。

二、試用期辭退不需要補償的情形

如果試用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況的,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試用期規定的時間是多久

1-6個月,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定。

(2)、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下的,應按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

(4)、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即試用期滿後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後改變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續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改變工種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改變工種的,不再約定試用。

(6)、試用期不得延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意或認為不適合工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能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試用期辭退員工前提條件必須是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是在試用期中,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懷孕、請假都不是試用期可以辭退員工的理由,如果用人單位以懷孕為由辭退員工,當事人可以到勞動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