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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辭退員工可以嗎

懷孕期間辭退員工可以嗎

一、懷孕期間辭退員工可以嗎

1、婦女懷孕期間公司不可以將其開除,否則將觸犯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在勞動者懷孕的情況下,若勞動者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情形,是可以以此辭退的(即使懷孕),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3、如辭退違法,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哪些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女性員工是處於懷孕期間,那麼為了保障婦女的權益,用人單位是不能夠辭退孕婦的,並且需要給予到一定的產假,如果女職工在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的話,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的。當然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

標籤:懷孕 辭退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