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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幾倍計算?

一、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幾倍計算?

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幾倍計算?

節假日期間加班通常是按三倍計算加班工資。

法定節假日上班屬於加班,必須支付《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不低於本人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不得用調休替代。

《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在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時,不能將正常工資抵消加班工資。法律明確規定,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所以,如果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其所在單位應該按某日工資標準的 300%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二、用人單位能否自定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也就是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水平,但必須比國家規定的更高。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倍數,是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在執行時,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麼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長假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一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的,這是不完全正確的。對於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加班工資,高於按規定辦法計算的加班工資數額的,那麼是允許的;但對於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説,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於按規定辦法計算的,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因此如果是一個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通常需要給員工支付正常工資的三倍作為加班費。不過就算是可以在法定節假日要求員工加班,也需要和員工進行前的協商,如果員工拒絕加班,那麼也不能夠強行要求員工加班。如果是除了法定節假日之外,還要求員工在週末進行加班,那麼需要給員工支付二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