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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有哪幾天?

一、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有哪幾天?

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有哪幾天?

春節假期的前三天可以獲得三倍的加班工資,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而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7天的時間裏,並非均要按照3倍工資計算。根據有關規定來看,只有初一到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在這三天內單位安排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其本人工資的3倍來支付。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二、加班需要經過勞動者同意嗎?

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的標準工作時間,勞動者不能隨意縮短工時,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單方面延長工作時間。除非是法律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否則延長工作時間要以勞動者同意為條件。

原則上,加班與否勞動者有選擇權,勞動者有權利拒絕用人單位提出的加班請求。在沒有徵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強行要求員工加班,更不能認為勞動者不同意加班就是不服從公司安排。

同時,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賠償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為標準。

春節的前三天,國慶的前三天,加班可獲得三倍工資,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必須取得勞動者的同意,不能強制要求,因為勞動者有選擇權,可以拒絕用人單位的加班請求。員工每週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如果在用人單位加班,用人單位要給員工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