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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續簽三次終身了嗎

一、勞動合同續簽三次終身了嗎

勞動合同續簽三次終身了嗎

合同續簽三次是終身合同。

只要員工不明確拒絕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時,是否續訂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可獲取用工靈活性和降低用工成本,但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感較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續簽一般籤幾年

勞動合同續簽一般企業的做法是籤三年,法律沒有對續簽的年限做出明確的規定,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

2、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3、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勞動合同期滿,按照勞動合同法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合同終止,但是也需要和員工協商一致,如果員工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後,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在續簽勞動合同增加附加苛刻條款導致員工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