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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後的救濟程序是什麼?

一、勞動仲裁後的救濟程序是什麼?

勞動仲裁後的救濟程序是什麼?

1、提起訴訟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申請撤銷裁決及法院的處理方式

可以申請撤裁的情形: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生效後如果當事人對仲裁裁決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的裁決書。

二、勞動仲裁後多久能拿工資?

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後一般15天內拿到工資,具體看對方的經濟狀況。裁決下達後15天內雙方都沒有起訴的,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法律上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下達之後,對仲裁不服是可以申請救濟的,通常來説,勞動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後,半個月內可以拿到工資,具體還要看公司的實際履行情況。仲裁裁決機構下達仲裁書後,15天內雙方均沒有起訴的,需要按照仲裁裁決的規定,履行相應義務。

標籤:救濟 勞動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