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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如何辭退員工?

公司解散如何辭退員工?

一、公司解散如何辭退員工?

公司解散員工程序如下:

1、瞭解企業解散背景信息,確定企業具體需求;

2、對企業解散涉及的人員信息及外部關係進行梳理;

3、制定方案;

4、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企業解散清算程序是什麼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註銷登記。清算組結束工作之後,在本公司所在地發佈公司解散公告。

企業解散辭退員工一般需要對員工進行一定的賠償,按照相關的程序確定賠償的內容,企業解散的清算程序是首先成立清算組,接着通知債權人,最後進行註銷登記,企業裁減人員優先留用的人員是和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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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員工 辭退 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