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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如何處罰?

法律2.94W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如何處罰?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如何處罰?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的處罰:
1、犯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的,一般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20萬元的罰金;
2、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或造成的損失特別重大的,依法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50萬元的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