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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廣告收入跟誰要是合法的?

小區廣告收入跟誰要是合法的?

一、小區廣告收入跟誰要是合法的?

跟物業要。法律上小區的商業廣告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業主應該享有共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2)業主有決定權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爭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而如今小區廣告所得的收入絕大多數歸小區物業所有。物業公司的説法有以下幾點:

(1) 小區廣告難以管理。

(2) 對公共區域放置的商業廣告所得的收益是物業公司的收入之一,是用來進行物業管理的。

因此在明確小區廣告收入的歸屬之前,首先要對小區現有的廣告狀況進行調查,其中調查情況如下情形:

目前這些小區的廣告大部分都是由廣告公司代理下來,由他們直接跟物業管理處進行議價。而多數代理商則會根據廣告類型和所放的位置不同來定價。這其中大部分的廣告或者其他諸如場地租賃都是商業性的,業主可以取得相應份額的利益所得。

二、小區商業廣告如何分配收益?

(1)商業廣告收益的分配流程:

1、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

2、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由業主大會決定使用。

4、凡在小區公共區域不論是做廣告還是用作其他營運,其產權一律歸業主所有。物業管理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廣告收支狀況進行公佈,經業主審核。如果廣告費收入較多,可與業主委員會商量這筆錢的用途。

(2)小區內沒有業主大會的情況下:

各個小區應儘快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協商廣告費的分配事宜,並建立審計制度,對小區內所有利用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進行審計,維護業主共同利益。

從法律上來講,只要是有公司在小區內部打了商業廣告,那麼這個商業告的所得收益應該歸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而不是歸屬於物業所有,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商業廣告層出不窮,物業管理困難或者是其他原因導致了商業廣告的收入大多歸物業所有,因此如果是小區的業主想要要回這筆廣告收入,那麼可以從物業方面入手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