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懷孕期間的工資是一次性發嗎?

一、懷孕期間的工資是一次性發嗎?

懷孕期間的工資是一次性發嗎?

員工懷孕期間工資待遇與平時一樣發放,這在我國法律上明確進行了規定,對於交納了生育津貼和社保的女職工,用人單位可以不發放工資待遇,由社保部門依據生育津貼的相關規定發放待遇。

1、懷孕期間工資發放標準跟平時都是一樣的,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乘以產假天數。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二、職工休產假工資是按月發嗎?

工資是按月發的,生育津貼就要在產假休休完一個月以後才能拿到。如果單位沒有購買生育保險,則應該按正常發放工資時間發放,如果購買了生育保險,則需要去社保局辦理,一般要等到產假修完後1個月左右拿到。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 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行。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有些職工是擔心自己的產假全部休完了以後公司才會把工資一次性的計發,其實公司這樣做也是不合法律規定的,從女性職工開始休產假的那一天計算,到了發工資的時間,就應該把休產假的職工的工資正常的劃入指定賬户中。不過在產假的不同階段,工資的發放標準是有差異的。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給予懷孕的女性職工特殊的傾斜保護的,此時懷孕的女性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嚴格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來發放工資,並且是不能違反相關的規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的傾向的,此時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是提起訴訟。

標籤:工資 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