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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籤無固定辭退補償的規定是什麼?

一、已籤無固定辭退補償的規定是什麼?

已籤無固定辭退補償的規定是什麼?

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基本工資水平來確定的。《勞動合同法》裏規定的很明確,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相對於固定來説的,一般員工入職會簽署寫明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從幾個月到幾年不等。但是如果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意味着勞動合同不再有終止期限,簽署這種合同的目的主要在於促進單位和員工之間形成長久穩定的勞動關係

1、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這個很好理解,雙方都同意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那這個《勞動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2、員工在同一家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只要員工不提出異議,那麼滿十年後公司就應該與員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員工與公司已經連續簽署了2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在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公司就應當與員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員工入職一年了都沒簽勞動合同,那麼自員工入職滿一年後自動視為員工與公司已經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裏主要涉及公司不與員工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問題,不籤勞動合同,公司要從第二個月起每月多付一倍工資給員工,一直不籤那麼最長要支付員工11個月的額外工資。等到入職滿一年了,公司不用再支付額外工資,因為法律規定已經視為雙方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開頭所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一份沒有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此簽署了這種合同就意味着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這種理由終止勞動合同。但是,如果發生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事由,例如員工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等等,公司還是可以依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賠償。

無論是簽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辭退,兩者的賠償依據其實都是一樣的。是按照經濟補償賠,還是按照賠償金賠,主要都是看公司的解除理由是什麼。如果協商一致解除又或者是因為其他符合經濟補償的理由解除,那麼就按照一年一個月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公司是無故辭退的,雖然簽署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法律並未規定會有額外的賠償,還是跟固定期限合同被無故辭退一樣,公司需要按照經濟補償的2倍支付賠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詞乍一看很像上一代人經常提到的“鐵飯碗”,很多人以為只要熬到一定年頭跟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意味着可以長久的保有一份安逸的工作。然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等同於“鐵飯碗”,如果發生了法定的解除事由,“鐵飯碗”該破還是得破。

標籤:已籤 辭退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