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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資印花税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印花税是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經常面對的一個税種,企業在訂立購銷合同、購置固定資產、進行註冊資本增資的時候都會繳納一定金額的印花税。印花税的繳納是有期限的,如果錯過了下次繳納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滯納金。那麼企業增資印花税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下面小編為廣大財務人員普及下相關知識。

企業增資印花税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一、印花税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凡印花税納税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機關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税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税納税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税務機關申報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納税期限是在印花税應税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的。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印花税如何計算?

1、按比例税率計算應納税額,應納税額=計税金額×適用税率;

2、按定額税率計算應納税額,應納税額=憑證數量×單位税額。

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税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税人可向税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彙總繳納的辦法。印花税的納税環節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印花税一般實行就地納税。

三、印花税的徵税範圍是什麼?

我國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憑證種類繁多,數量巨大,現行印花税只對《印花税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徵税。正式列舉的憑證分為5類,即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門確認的其他憑證。

1、印花税税目中的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分別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税。

3、營業賬簿根據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税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税和按件計税兩種計税方法。

4、權利、許可證照是政府授予單位、個人某種法定權利和准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的各種證照的統稱。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由此可見,印花税的徵税範圍很廣,購銷合同、營業賬簿、產權證書等都屬於印花税的計税憑證。企業完成增資後,應該在季度結束後十日內向税務局申報印花税。作為企業財務人員,應該熟悉企業增資印花税申報期限的相關知識,在交税期限到來之前,準備好相關材料。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