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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註冊資本何時交納印花税?

一、增加註冊資本何時交納印花税?

增加註冊資本何時交納印花税?

增加註冊資本的印花税一般是登記當月就需要及時都全部繳納完畢的。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後,認繳但未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無需繳納印花税,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税。印花税賬務處理:實際收到資本注入時: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貸:銀行存款。

註冊資金不徵印花税,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4〕25號)第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税計税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對未計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科目的不徵收印花税。

二、印花税繳納方法

1、一般納税方法

印花税通常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完納税款。納税人向税務機關或指定的代售單位購買印花税票,就税務機關來説,印花税票一經售出,國家即取得印花税收入。

但就納税人來説,購買了印花税票,不等於履行了納税義務。因此,納税人將印花税票粘貼在應税憑證後,應即行註銷,註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

2、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税的方法

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若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税人可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税。經税務機關核准發給許可證後,按税務機關確定的限期(最長不超過

1個月)彙總計算納税。應納税憑證在加註税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納税人應將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註銷,保存備查。

3、代扣税款彙總繳納的方法

税務機關為了加強源泉控制管理,可以委託某些代理填開應税憑證的單位(如代辦運輸、聯運的單位)對憑證的當事人應納的印花税予以代扣,並按期彙總繳納。

綜上所述,公司原本的規模是依靠其最初到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來決定的,一旦公司運營後發現可以增加資本就需要按時上繳税費,一般税務部門知曉某個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後沒有收到税費也會及時催促,如果公司遲遲不繳還會對其加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