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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有什麼用

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制度,解決農户承包地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實現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承包合同簽訂、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四到户”。

土地確權有什麼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

 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承包方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申請書,報承包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資格、發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審,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申請書上籤署初審意見。

(三)承包方持鄉(鎮)人民政府初審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

(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登記申請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