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集體的土地是否都能轉讓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
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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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佔是否可以報警
土地被佔可以去派出所報案,如果佔地行為構成非法佔用耕地罪的可以依法追究佔地人的刑事責任。非法佔用耕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342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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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口能不能拿土地徵用後的安置費
已經簽訂徵地拆遷安置協議的死亡人口能拿土地徵用後的安置費,尚未簽訂徵地拆遷安置協議即已死亡的人口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能拿土地徵用後的安置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需要徵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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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拆遷非住宅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如何補償
對拆遷非住宅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的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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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協議是否公開
公開。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並將分户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民法典》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