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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走私罪2.64W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偷税罪的區別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偷税罪是指納税人或扣繳義務人違反税收法律、法規,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或者其他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或者已扣、已納税款,數額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行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也存在偷逃關税、增值税和消費税,不繳、少繳税款的問題。從立法規定來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偷税罪存在着法規競合的關係,二者實際上是一種交叉競合關係。對於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來説,行為人為不繳、少繳關税、進口增值税、消費税,存在着瞞報、偽報等進行虛假申報的情況,有時甚至存在偽造、變造賬簿、記賬憑證的情況,並且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着不繳、少繳關税的故意,這實際上就是偷税行為。關税是國家税收有機組成部分,危害關税徵管秩序必然危害國家税收徵管秩序。但是,由於關税徵收的特殊性,國家將關税的徵收和其他税的徵收分開,即將關税的徵收交由海關,而其他税的徵收交由專門的税務部門和財政部門。這樣,刑法也就將偷逃關税的行為從偷税罪中劃出,歸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中。另外,進口環節的增值税、消費税也由海關代徵,並且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所偷逃的税不僅僅是關税,還包括進口增值税、消費税。因此,偷逃關税、進口環節的增值税、消費税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定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而不定偷税罪。

二者存在如下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偷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有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能構成;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2)犯罪的客體不同。偷税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税收秩序;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侵犯的是國家對外貿易管理秩序和國家税收秩序。雖然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中也破壞國家税收秩序,但它主要還是破壞對外進出口貿易秩序,而很少破壞國內經濟貿易秩序。

(3)違反的法規不同。偷税罪表現為違反税收法規,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違反的是海關法規。

標籤:走私 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