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決定》第二條規定,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構成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萬元版以每份1萬元計算,以此類推,下同)累計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量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1)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30萬元以上的;(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00萬元以上的;(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1000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數量特別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1)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2)因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税款被騙取100萬元以上的;(3)給國家税款造成實際損失50萬元以上的;(4)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對於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數量達到特別巨大,又具有特別嚴重情節,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應當依照《決定》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偽造並出售同一宗增值税專用發票的,數量或者票面額不重複計算。
變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的,按照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行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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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六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二款)]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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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國家政權罪概念
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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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發票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裏的“普通發票”是指不能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發票,但發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髮票,則不按本罪處理.構成犯罪需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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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罪量刑標準
1、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