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司法解釋
危害税收徵管罪3.02W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六十六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二款)]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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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罪量刑標準
1、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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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購買增值税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立案標準
非法購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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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罪的認定
一、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是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並不是所有的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才能定罪處罰。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發票50份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對於達不到上述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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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量刑標準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