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客觀要件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的行為是資助境內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這裏的資助,是指向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資金、通訊器材、交通工具或者其他物品。這裏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是指刑法第102條規定的背叛國家罪、第103條規定的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第104條規定的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5條規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要件既可以是境內的機構、組織或個人,也可以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個人。本罪的資助對象即被資助人,只能是境內的實施上述幾種犯罪行為的機構、組織或個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境內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仍給予以資助。如果不知境內組織或個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給予資助,不構成本罪。資助的動機可能多種多樣,如出於哥們義氣等,但動機如何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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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敵叛變罪概念
投敵叛變罪,是指中國公民投奔敵方或者敵對營壘,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於其他原因被敵方控制以後投降敵人,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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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敵叛變罪司法解釋
《國家安全法》第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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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的認定
1、行為人實施的間諜行為,必須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為目的,否則,不構成間諜罪。2、要把參加間諜組織的間諜分子同這些組織中的非間諜分子加以區別。所謂非間諜分子,是指間諜組織中未履行參加間諜組織的手續,也未進行間諜活動的工程技術、一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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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量刑標準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掌握國家祕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3、犯本罪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