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
所謂自然事故,是因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如雷電、暴風雨造成電路故障而引起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如果無人違章,純屬自然事故,不構成犯罪。如果違章行為。與自然事故相競合,如離崗時不按規定關機,遇雷擊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而不是單純的自然事故。
(二)重大責任事故罪與技術事故的界限
所謂技術事故,是指由於技術手段或者設備條件所限而無法避免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在生產和科學實驗中,總會因現有科技水平和設備條件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出現事故,造成一些損失,這不是犯罪問題,但是,如果憑藉現有的科技和設備條件,經過主觀努力本來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而由於疏忽大意未能避免的,則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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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飛行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認定本罪一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反規章制度。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照章行事的,不違反規章制度,即使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也不構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行為人雖然違反了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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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2、機動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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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五條[非法出租、出借槍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三、四款)]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未取得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或者將公務用槍用作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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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