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概念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2.84W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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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貨幣罪量刑標準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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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貸款、票據承兑、金融票證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七條[騙取貸款、票據承兑、金融票證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兑、信用證、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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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五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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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票據承兑、付款、保證罪的認定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保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