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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罪構成要件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2.43W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隱私權和精神純正權。所謂精神純正權,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風的養成權。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風養成中不受不正當教唆的人格權。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兒童,即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姦等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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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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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概念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是指不以出賣為目的,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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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勞動罪立案標準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應予立案追訴。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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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