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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猥褻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日常生活中,一些年輕漂亮的女性在乘坐地鐵、公交車時,有時會被不法分子猥褻,導致身心受到傷害。同其他刑事犯罪一樣,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會從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分析,符合條件的,會按照猥褻罪立案。那麼,猥褻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下。

一、猥褻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2、主觀要件:故意,通常表現出刺激或者滿足行為人或第二者的性慾的傾向,但不具有強行姦淫的目的(對男 童和男性的猥褻包括姦淫行為);

3、客體要件:侵犯了社會對自然人的性羞恥心合法的保護;

4、客觀要件: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

二、猥褻罪與一般猥褻的區別是什麼?

1、要將強制猥褻他人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他人行為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他人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他人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他人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他人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他人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3、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猥褻罪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1、暴力

所謂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人身採取毆打、捆綁、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強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2、脅迫

所謂脅迫,是指對被害人採取威脅、恐嚇等方法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壞私譽、加害親屬等相威脅:利用收養關係、從屬關係、職務權力以及使被害人處於孤立無援的環境進行挾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謂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無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進行恐嚇、欺騙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機進行猥褻;利用酒灌醉、藥物麻醉、藥物刺激等方法對他人進行猥褻;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對他人進行猥褻等等。

由此可見,猥褻罪的犯罪對象主要是婦女、兒童,尤其是以婦女為主。其客觀表現是行為人通過性交以外的方式,如摳摸、親吻、摟抱等,強制同婦女發生淫穢活動的,主觀表現是故意。按照《刑法》規定,構成本罪的,行為人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標籤:猥褻罪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