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證件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偽造、塗改、轉讓、買賣出境入境證件的,處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的補充規定》的有關條款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五份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對偽造、塗改、冒用、轉讓、買賣簽證、證件的外國人,在吊銷或者收繳原簽證、證件並沒收法所得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並處限期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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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國(邊)境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領導、策劃、指揮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揮下,實施拉攏、引誘、介紹他人偷越國(邊)境等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規定的“組織他人偷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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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證件罪量刑標準
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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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為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中國人,亦可以是外國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他人企圖偷越國(邊)境而仍決意予以運送。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運送其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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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出境證件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簽證、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發生損毀、遺失、被盜搶或者簽發後發現持證人不符合簽發條件等情形的,由簽發機關宣佈該出境入境證件作廢。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被證件簽發機關宣佈作廢的出境入境證件無...